我在論壇的主帳號【TBS代理】被管理員【那一抹藍】禁言3個月。禁言理由不充分,请求解禁。我并未触犯泡泡之规定。
起因:我主帐号【TBS】发帖爆光不良商家,三个帖中并无过激言语,而在第三个帖中比喻以及理论都并未针对其个人,帖子表述完整。发出来只为爆光,并无诉求对其作出处理,也并不存在无端质疑。被爆光者也确实是泡泡用户,也是曾经的入住商家,且有多个小号。
反到是管理员比喻有问题,一口一个杀人。
请问什么叫:“哪怕他杀了人?只要他没有在泡泡里收款不发货或者货不对版或者有违规行为,我们也不处理”???
作为一个公众平台管理人员,请问你的比喻方式对吗?然而我发帖时微信也确实收到被爆光者恐吓。又请问你这么说话意义在何?另外泡泡平台可以收款吗?
还有什么是无端质疑?我质疑你什么了?


 
		       
						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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麻烦管理移到纠纷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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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人管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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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大号在我自己论坛合作的版块也不不了帖子了。
贝壳92910281
完全不让我说话。解释的机会都没有。
贝壳92910281
這個管理背後到底有什麽利益輸送我並不知道,也不想知道。因為我不認識他,不了解事情真像。【這個留給論壇主辦方查證,公布結果吧】
但如果……如果真像妳說的那樣也正常,有錢誰不掙?但我覺得不應當參雜於論壇管理工作中去。那樣會毀了論壇形象,傷了論壇會員的心。什麽叫論壇???論壇不應當是會員討論的平臺嗎?就拿我的事說吧,會員犯錯應依照論壇守則來處理,具體犯了哪章哪條,在處理說明裏說清楚。而不是霸氣的一句“無端質疑管理”,然後就是禁言3個月。而論壇守則裏有這一條嗎?有的話什麽叫“無端”?什麽叫“質疑”?有具體的衡量標準嗎?相信每個發到糾紛區的帖子都是事出有因吧?首先管理【那一抹藍】審題就沒理解透徹,我在帖中說明情況,糾正管理先審清楚題,理解我發帖的目的,難道這就是“質疑”?還是“無端”。再說比喻,我覺得我的比喻沒有什麽問題,我發爆光帖,申明帖也並未要求泡泡方法來負責處理這個事情。也並未要求管理人員處理當事人。而為什麽我發帖不久這個【那一抹藍】就關帖禁我言?為什麽?請【那一抹藍】給個合理的說法。也請論壇主辦方查明真相。還我和泡泡廣大魚友一個公道。
贝壳92910281
還有,我也是論壇合作商家。交費合作一年。我不要求有什麽特殊對待。但是一個普通管理員上來單憑一句“無端質疑管理”,就禁言我三個月。試問根據什麽禁言的?如果我真觸犯論壇之規定,我無話可說。
贝壳92910281
再者管理永遠勿庸置疑的嗎?論壇會員手刪裏也有這一條?
贝壳92910281
首先申明,我所發帖子和回復並無過激言語。也從未針對個人。帖子都在,可查閱。反到管理私刪會員对己不利之評論。
贝壳92910281
此事也驗證了一句話:英雄在流淚、小醜在狂歡